快报昨天的报道《刘德华公开承认携带乙肝病毒》,让乙肝病毒携带的话题再次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南京市第二医院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社会上的“乙肝歧视”仍然普遍存在,明星出面大力宣传防治乙肝,对消除“乙肝歧视”的现状有着一定的推动意义。
明星宣传防治乙肝可推动消除“乙肝歧视”
一般生活接触不易传染乙肝
“乙肝歧视”普遍存在
南京市第二医院的专家介绍,他在诊疗过程中,经常遇到遭遇“乙肝歧视”的病例:一名乙肝患者向医生诉苦,因为在体检中查出乙肝,他被取消了公务员的录取资格;还有一名中年女子诉说,因为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亲戚朋友都不愿到她家里来,她现在觉得非常孤独,长期的封闭状态让她出现了头痛、头昏、失眠、胸闷、呼吸不畅、胸痛等症状,经常感到害怕、恐惧,心情非常沮丧悲观,有时还有想自杀的念头,后来被心理医生诊断为患上了忧郁症。
据介绍,乙肝是全球性的传染病,估计全世界至少有3亿以上的慢性病毒携带者。我国为乙肝的高发地区,乙肝病毒感染人数约有7亿(其中大多系曾经感染,现已康复,有免疫力),其中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约1.2亿。这个庞大的群体,在工作、生活、求学、婚育方面常常遇到很多麻烦和阻碍,就业的压力、社会的歧视,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了乙肝病毒本身。由于人们普遍存在的恐慌心理,很多人对乙肝传播产生了误区,不少人认为一起吃饭和工作、握手、拥抱及其他唾液传播方式会传染乙肝。因此乙肝不仅是疾病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病毒携带者应定期检查
南京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夏海鸣介绍,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又称无症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血清学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没有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并经半年以上医学观察无变化者,医学上称这类人群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迄今,对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尚无一种特效药,目前有不少不法广告宣称能使“大三阳”“小三阳”转阴,这肯定是错误的,甚至是骗人的,目前还没有任何药物可使其明显转阴。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有靠自身的自我保健,提高自身免疫功能才有可能维持健康状态,因此,自我保健对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显得格外重要。
据介绍,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终日忧心忡忡是不对的,但也不能抱无所谓的态度,应定期检查,每3-6个月到传染病专科医院做体格检查和生化功能检测。每6-12个月检查血清病毒标志和甲胎蛋白。每年进行肝、胆、胰、脾的超声波检查。
三关控制乙肝感染率
夏海鸣介绍,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两种,一是母婴传播,由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将病毒传染给胎儿;二是经血液传播,输入含乙肝病毒的血、使用被乙肝病毒污染未经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牙钻、穿耳及文身针或共用剃须刀、牙刷等。此外,不洁性行为,如嫖娼乱交、男性同性恋等的传播机会也很高。
夏海鸣介绍,乙肝是一种完全可以预防的传染病,做到以下三方面,可以使乙肝感染率大大降低:推广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关键,重点接种对象为全部新生婴儿和婴幼儿,未曾接种过疫苗的学龄前和学龄儿童;预防医源性传播,是预防乙肝的第二关,不仅可防止乙肝传染,还可预防经血液传播的其他传染病,如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和艾滋病等;注意个人卫生,是预防乙肝的第三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聚餐和家庭用餐时提倡分食制。
一般生活接触不易传染
夏海鸣呼吁,社会不要歧视乙肝病人,不要歧视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的生活接触,同班级、同办公室、同车间、同用餐(口腔溃疡、牙龈出血除外)等是不易传染的。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或病情稳定的慢性乙肝病人可以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可以结婚、生育和哺乳,可以正常上学、就业,均无禁忌。
早在2002年两会期间,23名全国政协委员就联名提出了“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案”,当年就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答复,其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具体规定为:乙肝e型抗原转阴之前,不得从事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工作。除上述行业外,各地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申请从事其他行业工作,没有规定一律不予录用,而要结合职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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