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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能否止于体检新规

时间:2020-04-26 10:25

  新闻热评   

  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成都晚报》   

  心病还须心药医   

  其实,“乙肝歧视”是一块“社会心病”。举个例子,如果你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同事或同学,你没有任何担心吗?即使是单位与学校“不歧视”了,同事、同学会不会不自觉地“疏远”呢,比如一起去吃饭总是把他拒之桌外。这算不算一种受到了“疏远待遇”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具备传染性的”,这虽然是“医学常识”,但并没有形成社会共识。   

  在很多公民的内心还有着“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传染性”的顾虑,只是有的人嘴上不说而已。公民的这块“心病”,仅满足于“不体检”是不够的,甚至不能满足于法律与政策的规定,必须还要在打消公民顾虑上下工夫。简单用“医学常识”来解释还不行,能否拿出更有说服力的科学证据?当公民“积虑成‘疾’”时,就需要对症的“心药”来医治。     

  有待社会和解   

  在明确的政策信号之外,有必要重视整个社会氛围的重建。在托幼机构不得拒招乙肝幼儿的消息见诸报端后,几乎立即遭到部分健康幼儿家长的反对。同样,在常规体检中禁止检查乙肝项目的跟帖评论中,也不乏大呼自身健康受到威胁的人。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数量尽管有1.2亿之巨,但相对于13亿的基数而言他们仍是少数。自诩健康的人缺乏同情、不予理解,这在表面上看是一种“多数人暴政”,但根源却是科学素养和医学常识的普遍匮乏。   

  当下,尽管歧视的浮冰正在融化,但被歧视者的全面解放、平等意识的自由流淌仍然有待更明确、更有力的措施。托幼机构不得拒收乙肝儿童、常规体检不再检查乙肝项目,这些尽管还暂时停留于有望实现的层面,但它们传达了进步和平等的声音。   

  不检查不等于不作为   

  其实,对于升学、入职的体检者而言,这个菜单的选择权在用人和招生单位。这正如报道中的招聘方所言,“不录用乙肝患者,并非歧视他们,而是现在应聘者众多,不愁招不到人,还不如招个更健康的。”按照常理,用人或招生单位有权利了解应招者的基本情况,而就业和升学者也有义务提供其基本信息。   

  不过,我国是个乙肝大国,也是有着沉重的就业、升学人口压力的国家。面对我们在乙肝的预防治疗、知识普及仍处在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在体检菜单中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是一种不得已,但却是很务实的选择。   

  但是,强行让用人或招生单位不知道,并不等于我们不作为。取消乙肝“两对半”的选项仅是第一步,后续的还应有:针对乙肝的全民知识普及,更完善的公共治疗服务体系,法律规范方面的制度保障以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自身生活上的自律与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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